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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1/10/21 来源: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浏览量:284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第××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第××××号“×××"商标及第××××号“×××"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____日内以____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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