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解决欠薪问题是新时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要从根本上治理欠薪顽疾,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
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涉及4起企业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恶意欠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为恶意欠薪者编织了一张严密的法网。
不过,司法毕竟是最终的救济手段,劳动者只有在穷尽一切维权手段,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能追究欠薪者的法律责任。要完成这些法律程序,需要一段不短的过程(一些劳动者被欠薪时间更是达数年之久),许多低收入的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只能无奈妥协。此外,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社会地位不对称,弱势的劳动者在强势的单位面前缺乏平等的话语权。欠薪的用人单位多了,劳动者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多数人并不敢、不能、也不会与欠薪的用人单位叫板。再者,一些职能部门执行力长期疲软,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欠薪者的嚣张气焰,而作为公诉案件的恶意欠薪案,劳动监察部门和公检法机关是否能够快速联动,能否顺利进入司法程序,公检法机关在立案、公诉、审判与执行环节的工作进度等问题也是劳动者个人所无法控制的。
早在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就明文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筑领域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方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他行业也比照建筑领域缴纳工资保证金。如果这些工资保证金能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相关职能部门也能严格按照法规制度监督管理,一旦出现工资拖欠情况,立即由职能部门介入启动工资保证金,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那么,欠薪问题本不应该成为疑难杂症。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诉讼中采取证明责任倒置,工资发放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单位无法证明向劳动者及时发放工资即视为欠薪,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把欠薪“老赖”列入信用黑名单,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积极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待遇、工资结算方式等问题的谈判,从源头堵住欠薪漏洞。
要从根本上治理欠薪顽疾,最重要的是进行事前防范,相关职能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欠薪。欠薪发生以后,运用法律惩治恶意欠薪者,或者人社部门再公布欠薪案例,是一种比较滞后的监管方式。应对恶意欠薪,法律要当“灭火队员”,政府职能部门平时也要做好“防火队员”,筑牢法律制度防线预防用人单位欠薪。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
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