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全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主营收入占比达41.3%,名牌产品出口创汇占比达59%
我市拥有葫芦岛名牌和辽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已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龙头。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数据,到2012年底,全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现主营收入410.2亿元,占全市规划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992.5亿元的41.3%;名牌产品实现出口创汇5.6亿元,占全市出口创汇总额9.5亿美元的59%。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已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龙头。
为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2003年,我市出台《葫芦岛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开始培育、支持名牌产品。《办法》规定,获“葫芦岛名牌产品”称号者享有在该产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葫芦岛名牌产品称号和标志等权利,并获资金支持——获得辽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得葫芦岛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并可按名牌产品销售额的1‰提取奖金。这些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名牌的热情,截至目前,有效期内的葫芦岛名牌产品有25个,遍及一二三产。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我市颁布了《葫芦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在全市实施市长质量奖制度。规定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组织,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为了推进市长质量奖励工作,三年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名牌及骨干企业学习培训,并聘请大学教授和质量管理专家前来授课和辅导,积极推选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目前已先后有渤船重工、锦西石化、凯森蒙集团、葫芦岛市钢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为全市树立了卓越绩效标杆,激发了广大企业提升质量、争名创优的积极性,在全市企业中形成了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
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保护名牌产品,引导和激励企业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民企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据统计,在全市43户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民企占39户,占总数的90.7%。名牌产品不仅使民企活力增强,产业化建设加快,还“集体”提升了葫芦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了我市产业集群快速崛起与发展。像拥有省市级名牌产品的益丰集团、德容集团、久隆集团、天顺制衣等9家泳装企业,在自我迅速成长、壮大的过程中,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泳装产业集群的崛起。(记者尚红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