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临近,为使供暖用户和供暖企业有一个公平公正处理纠纷的平台,市供热办与连山区法院联合成立了我市首家供暖合议庭,专门解决供暖方面的“疑难杂症”。11月1日供暖期开始后,供暖法庭也将正式启用。
供暖事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因为多方面的原因,每年的供暖期间,市供热办都会收到市民关于供暖质量或是供暖费用等各方面的投诉。但作为供暖管理部门,市供热办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依据的是《葫芦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些适用《办法》的纠纷可以依此得到有效解决,但也有些纠纷需要通过法律层面才能解决。
为维护用户和供暖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供热事业的发展,市供热办通过对多个供热期出现的投诉进行整理和分析,决定通过法律渠道使因供暖产生纠纷的双方得到法律的公平裁决。4月初,市供热办聘请了法律顾问,开始运作成立供暖合议庭的相关事宜,经多方研究与探讨,最终与连山区法院达成共识,在连山区法院设立供暖合议庭,专门受理有关供暖方面的案件,并挑选业务熟练人员专门处理。
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供暖费用纠纷、热损纠纷、供暖质量纠纷及施工排除障碍等凡与供暖有关的纠纷都可以到供暖合议庭来解决。例如,几乎每个供暖期都会出现的因用户暖气漏水产生的纠纷,无论纠纷双方是用户和供暖企业还是用户与用户,双方只要达不成协议,受损一方就可以到供暖合议庭提起诉讼,取得法律的公正判罚。合议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采用一个尺度和统一标准,不仅利于管理,提高效率,保证案件的统一性,更能维护用户和供暖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会引导用户和供暖企业用法律手段维权,使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供暖合议庭还降低了起诉门槛,法院受理案件正常都需要先交诉讼费用,但涉及供暖纠纷,起诉到供暖合议庭的,起诉一方可以缓交诉讼费,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责任方来缴纳诉讼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经审批后,还可以减免诉讼费。起诉门槛降低,最大限度便民。
供暖合议庭设在连山区法院,今年是试点,主要受理连山区范围内的供暖案件,明年将在整个城区推广。市供热办同时提醒市民,每个热用户都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无论遇到哪一类的供暖纠纷,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用法律来维权。(记者徐永恒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