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民工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他们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于2013年7月20日-9月20日,在全省开展以“关爱农民工,幸福在辽宁”为主题,为期2个月的辽宁省农民工服务月活动。期间,还将举办以就业创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农民工服务活动。
7月19日上午9时30分,2013年辽宁省暨沈阳市农民工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沈阳市鲁园劳务市场隆重举行。出席启动仪式的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姚绍良,和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源志,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张剑光,省、沈阳市及各区(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50多个企业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姚绍良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省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农民工发展纳入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中统筹谋划,我省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工的经济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绍良厅长强调,“农民工服务月”活动是一项创新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旨在整合各地区、各部门资源,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搭建服务平台,打造服务农民工品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民工、尊重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为扎实有效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活动,绍良厅长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的设计服务项目,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在服务农民工实效上下功夫,多为农民工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开辟企业与求职者对接的绿色通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农民工服务月”活动办成农民工得到实惠的“惠民工程”、办成农民工真心欢迎的“民心工程”、办成不断提高农民工道德素养、文化水平和健康素质的“幸福工程”,为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