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守护了几代人的婚姻生活,浓缩了无数中国人的爱与记忆,汇聚成一条奔流至今的温暖河流。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颁布70周年。近期,各地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展示70年来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广大群众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的历史画面。一个个婚姻故事,一幕幕家庭场景,折射出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
婚姻关系着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关系着社会文明和谐。7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确立了男女平等、夫妻互爱、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观,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以此为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彻底从旧时代的婚姻制度桎梏中走出,真切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温暖。70年来,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守护了几代人的婚姻生活,浓缩了无数中国人的爱与记忆,汇聚成一条奔流至今的温暖河流。
婚姻家庭的时代切面,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见证,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多棱镜的重要侧面。一代代人、一个个家庭,与时代大潮奔涌同行,体现着社会风尚与价值观的时代变迁,也见证了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980年和2001年,我国先后对婚姻法进行了修订和修正,增加了夫妻约定财产制、无效婚姻等内容,完善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被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制度,在建立和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即将出台的民法典,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维护公民婚姻权利。在相关法律制度的推动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不断提升,公民的婚姻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符合法治精神。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我们今天关注婚姻和家庭,关注的正是社会细胞的健康、社会肌理的通达,关注的是婚姻家庭视角下的家国关系。不管是写就新时代社会治理大文章,还是追求日常生活的美满,主角都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家庭。70年来,从“三大件”“三转一响”到现在常见的智能家电,中国人的“婚礼标配”勾勒出时代的沧桑巨变。如今,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正在形成,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希望在婚礼上体现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正确的婚姻观念和家庭伦理道德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婚姻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更好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为每一个社会细胞的健康幸福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对国家而言,有着家庭的美满幸福,才有社会的融洽和谐。千千万万个家庭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向上向善,就能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铺就坚实基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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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菁英律师人才,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仲裁委仲裁员,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辽宁省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优秀律师。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陈思奇律师业务范围: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培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案件、伤害索赔、离婚析产、金融投资与保险、欠款追偿、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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