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党委政法委推动政法单位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妥善做好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相关重点案件的统筹协调,确保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要支持、督促政法单位,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完善相关办案机制,坚决果断执法,依法从严从快侦查、起诉、审判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
《通知》要求,要支持、督促政法单位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恪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统一政策标准和处罚尺度,防止执法司法简单随意,相同案情不同处理甚至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对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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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律师 现任职于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部长,执业证号:1211420111143228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市律师协会青发委主任,葫芦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葫芦岛市妇联首批聘任葫芦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自毕业起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律事业。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社交网络、精湛的诉讼技巧,复合型法律人才,综合能力较强。
陈思奇律师专业特长:公司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曾经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代理了众多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葫芦岛房地产网》、《葫芦岛人才网》、《葫芦岛婚嫁网》、《葫芦岛在线》等多家媒体的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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