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监督申请人陈述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请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3月27日,我市首个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听证会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改革办案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民事申请监督案件的一般程序是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人调取原审诉讼卷宗,并对诉讼卷宗、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拿出处理意见后,民行处组织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最后上检委会审定。在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增加听证程序在我市尚属首次。本次增加听证会程序的案件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当事一方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以及法学专家参加,听证会后,检察院办案人员组织与会的专家就本案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案件的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结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出台,对复杂疑难案件启动申请监督案听证程序,是积极回应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举行听证会,不仅再次给予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充分举证的机会,而且可以征求社会各界对案件的意见,使案件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有利于息诉服判,化解社会矛盾,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记者刘波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