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免费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 咨询律师就上律师咨询网!
『葫芦岛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关注『陈思奇律师』微信
在线法律答疑
首页 资讯动态 十元律师 法律服务包 法律顾问服务 顾问团队 服务领域 委托须知 业务受理 企业智库 文书下载 联系我们
民商事
案件代理
婚姻家庭
案件代理
刑事辩护
案件代理
债权债务
案件代理
合同纠纷
案件代理
交通事故
案件代理
房产纠纷
案件代理
劳动纠纷
案件代理
公司法律
风险防控
政府顾问
法律服务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推荐律师 律所简介 委托律师 委托须知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律师咨询网』微信
每日精彩文章分享
 热点问题 更多>>
关于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 未续签 之后被辞退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奖金
代签购房合同
公司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原公司人员未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全部归女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
公司是否可以在非协商自愿下随意调整
 资讯动态 更多>>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白海豚爱心妈妈”
民事诉讼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以辽宁法
四月新规|购物、托育机构、征信……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一周法律资讯(2024.3.18-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网资讯中心 > 资讯动态 > 著作权法修改分歧大难达共识 何时出台遥遥无期
著作权法修改分歧大难达共识 何时出台遥遥无期
律师咨询网 www.lsask.com 2014/4/21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量:1367   收藏 | 打印 | 关闭

  早在2011年7月就启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如今依然在距离终点很远的路上。

  国务院法制办汇总形成了8万多字的书面意见。“对于送审稿的每一个修改点都有不同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坦陈。14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等单位召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问题座谈会。记者发现,与会专家在基本问题上均未达成共识,让人担心这部法律的修订遥遥无期。

  改得太多还是太少

  修法中的分歧,首先被认为与“改得太多”相关。

  现行《著作权法》是6章61条,如今的修订稿草稿是8章90条。从条款数量上增加了三分之一,而修改内容却远远不止于30条。

  “我们发现,除了关于实施日期不做实质性修改外,其他所有的条款没有不改的。”北京大学张平教授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解释,这次修改,除了体例、概念、权利范围外,修改重点放在了授权机制、交易规则以及救济措施。“这也是《著作权法》实施二十多年来,问题最集中的几个方面。”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意见希望维持现有法律构架的稳定性,因为现行法构建的法律概念运行时间长,已经被社会各界所熟悉,能不动尽量不动;不一定要把所有内容都搬到著作权法里,有些可以在条例和司法解释中体现。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则认为上述观点过于保守。“很多人认为,修改太过前沿,甚至有说法称超过欧美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了,对此我不认同。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全球性,其法律保护必须与国际接轨,保持一致。”

  很多学者也认为,将条例和司法解释等下位法里的内容写入著作权法,有利于提高著作权法的可操作性。

  基本概念尚未厘清

  事实上,就连一些基本概念,比如什么是著作权法中所谓的“作品”,也依然未有定论。

  据悉,送审稿修改了作品的定义,除了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之外,增加规定了“能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而这一点,就遭到许多人反对。“能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是否为作品的要件,被认为还需要研究。

  在作品种类上,这次修改将现行法的9类扩大至16类,却仍被认为不够。比如,有观点指出体育舞蹈、广播体操等应单列为运动作品,还有的建议将特有的盆景作为一类作品。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作品类型分得太多,建议合并同类项目。对于新增的杂技作为作品,很多人也表示不认同。

  看来,究竟以什么作为分类标准,还莫衷一是。

  对于此次送审稿新增的著作权登记制度,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坦言,还有很多问题存疑。首先是登记范围的问题。送审稿中规定,著作权、相关权、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合同都可以登记。但有不同观点认为,只有著作权才可以登记,其他都不应在登记范围内。其次是登记效力的问题。按照送审稿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那么登记内容可以作为相关事实的证据。但有观点指出,即使登记,也应当按照法院证据规则来对相关事实进行认定。此外,在登记是否应当收费的问题上,也存在不同意见。

  送审稿新增的对孤儿作品的规定也被认为“为时尚早”,有观点认为,著作权管理制度还在起步阶段,对孤儿作品难以把握。

  公众利益无人代言

  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无疑是在完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的,王自强认为“整个起草过程中都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但是,据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所搜集到的意见主要来源于执法者和权利人。著作权链条里的使用者和社会公众这一块,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相对而言比较少,立法者很希望学者研究关注这一块的利益平衡。

  张平教授指出:“每个条款修改的背后都有利益集团代表,但公民个人权利这一块则没有代表。个人目的使用、教育目的使用、图书馆使用等,应该有相应的赋权,这是需要受到重视的。” (记者张维)

 

  辽宁葫芦岛律师咨询网网址:www.lsask.com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在此留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 11部门联合出台戒毒康复人员社会救助政策
 【下一篇】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相关内容:
 ·畅森律师翡翠城社区普法 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陈思奇律师应邀为企业职工授课
 ·2024葫芦岛失业金标准上调,关于失业金的这些问题,你知道吗?
 ·暑期兼职防骗!如何避免成为诈骗的下个目标?
 ·刑事辩护常见问题解答(二)
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文档稿件,版权均属律师咨询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站未注明“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的电子文档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之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自:律师咨询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本网站登载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网络和传统媒体以及专业人士原创作品。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转载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资讯,普及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公众。如果您认为本站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联系站长,我们会立即删除相关文字,保证您的权利。
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服务指南 | 业务受理 | 免责声明 | 免费咨询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
律师咨询网 网址:www.lsask.com | 辽宁律师咨询网 | 葫芦岛律师咨询网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9-2024律师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搜索关键词:葫芦岛律师咨询网|葫芦岛律师|葫芦岛律师事务所|葫芦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律师咨询网及作者本人。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费法律咨询:15642958080 推广·合作:15142916006 邮箱:lsask@qq.com
咨询提示: 葫芦岛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微信公众帐号:lsaskwx 辽ICP备11014630号-1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