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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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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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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发表人:网**  提问时间:2020/2/14 10:58:56 | 
           
         
          
            
              | 标题:孩子两个月了,如果离婚的话 | 
             
            
              内容: 
              孩子两个月了,如果离婚的话,法院会判给谁抚养? | 
             
           
          
            
                回复 | 
             
            
                  咨询问题分类:婚姻家庭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 
             
           
          
            
              子女抚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 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 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 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 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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