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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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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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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发表人:网**  提问时间:2019/9/4 10:07:56 | 
           
         
          
            
              | 标题:借贷纠纷 | 
             
            
              内容: 
              欠借贷公司的钱,现在公司起诉了,我要现在就还钱呢还是判决之后再还比较好,还了之后对本人还有影响吗?  | 
             
           
          
            
                回复 | 
             
            
                  咨询问题分类:债权债务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如果您与对方已签订借款合同或实际上已形成借贷关系,对方提出的诉讼 请求有事实依据,且你方对还款本金及利息无异议,建议你方在判决作出之前主动偿 还欠款,争取与对方和解。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判决一旦做 出,通常即会通过互联网公开其内容,这可能会对您个人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影响。 3.如果您能够在判决做出前与原告和解,使对方自愿撤诉,或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则此次诉讼将不会在较大范围和较长时间内对您的个人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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