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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奇律师执业证号:
12114201111432288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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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7773338
156429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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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2/4/6 8:27:10 |
标题:事故怎样合理的解决? |
内容:
您好,律师! 案件的经过是我父亲开着三轮车载着人(车子是合法的,有驾证,有牌照),车上的人因不小心手中的物品掉到地上(此时车子还在行驶中)那个人没有跟我父亲打招呼就从车上跳下来去捡丢掉的物品,结果那个人跳下车后就昏迷不醒了,现在在医院。 问题:此种情况算哪一方的责任? 对方要求我方陪3万到5万元合不合理? 若不陪有什么后果? 若打官事我方赢的几率有多大? 非常感谢您的帮忙,请尽快给我答复,在线等待,谢谢! |
回复 |
咨询问题分类:交通事故 回复人:律师咨询网www.lsask.com 陈思奇律师 已审核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三轮车是禁止载人的,依你所述情况三轮车是有牌照的,但未写清楚是否为营运目的载人,若你父亲系出于善意同意对方免费搭乘其车,属于助人为乐的行为,其行为符合善意同乘的法律特征,但你父亲也应当预见乘坐三轮摩托车的风险并有责任提醒,对方也是自行跳下车也有其不当之处。因此,根据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都有责任。至于具体责任划分和赔偿额度需要根据交警认定或实际损失评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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